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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为高唐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本《简章》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本《简章》中所指“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国家统一招生入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进行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对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不收取考务费用。第一阶段结束后,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空缺岗位设置岗位招聘条件,予以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第一阶段只接受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报名。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等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gtxrsjbgs@lc.shandong.cn,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7日前)。
第二阶段,根据“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招聘情况,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空缺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招聘条件,予以补充公告,与其他岗位一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查询时间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登录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与资格审查
在第一阶段,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合并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招聘单位。
第二阶段网上初审时间另行公布。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另行公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的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类和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聘用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及报名网站为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咨询电话:可在附件《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监督电话:0635-3959970 6066078
附件:1.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普通岗位);
中共高唐县委组织部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文章关键词: 山东高唐县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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