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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聊城仲裁办招聘5人公告

2019-07-24 10:19:38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0530一5119868 17605409940 17605409785

  •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306室 ( 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 简泽电视台东邻)

  根据聊城仲裁办的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委托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并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等专业、擅长文秘写作优先;全日制法律专业,具备国家司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党纪处分受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1 仲裁秘书 3 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优先录用。
2 办公室工作人员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等专业、擅长写作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07月19日-2019年07月25日17:30结束(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周日不受理)

  现场地点:星光大厦七楼709室(东昌路与花园路十字路口向东200米路南,大润发超市西邻写字楼)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报告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三)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温馨提醒: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设任何考试培训课程和培训点。)

  五、聘用程序

  (一)闭卷笔试。

  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二)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由同一评委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按需求人数的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三)考察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理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工作、拟任岗位资格等表现。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决定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六、薪酬待遇及试用期

  1、薪酬参照我市城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薪金标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五险),扣除社保后实发工资3000元左右。

  2、所有聘用人员和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月薪80%发放。

  3、本公司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0635-8325199(宋老师)

  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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