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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市,加强青年教师队伍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2024年“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称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共计划选调377名(选调需求计划数见附件1),选调职位分A、B两类,其中A类职位面向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选调233名,B类职位面向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和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选调144名,选调范围见《2024市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选调报考手册》(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截至2023年12月1日,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报考潍坊市教育系统职位,报考人员须为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②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
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九)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在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9.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月10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2024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日11: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4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选调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A类和B类职位均采取面试、笔试方式实施考试。其中,报考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岗位的,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分局)在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根据选调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笔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作为资格性考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如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察。根据职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调人选。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后续管理。选调人员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五、有关待遇
选调到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此外,还享受以下待遇:根据《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潍组发〔2022〕32号)等规定,对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
选调到县市区工作(市属开发区)学校工作的,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并按相应人才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六、有关说明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报考者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wfzzb.cn/2021xd/show-18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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