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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乐陵第一中学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乐陵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 已在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后备教师),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时,不统一回复,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7月9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10日-7月11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7月6日-7月1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乐陵第一中学明德楼二楼办公室,地址:乐陵市阜欣路6号。
具体办法和要求:
应聘人员下载《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位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将《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lszh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岗位代码:XX,姓名:XXX)”;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乐陵第一中学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三、面试
(一)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课题在教材中现场抽签确定,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登陆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sdllrc.cn)查询。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若学历层次相同,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sdllrc.cn)上公布。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sdll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咨询电话:0534—8905800 62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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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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