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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大学(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究院选调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2020-09-02 09:56:08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0530一5119868 17605409940 17605409785

  •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306室 ( 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 简泽电视台东邻)

  为深入学习贯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领域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山东大学(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究院决定优选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山东大学(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究院是由齐河县人民政府与山东大学联合共建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16年12月,位于齐河县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牵引动力的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发与产业化机构。重点围绕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及装备、工程新材料领域,开展工程探测技术及装备、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及装备、工程支护新技术、注浆新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在地下工程灾害防控新材料、新技术及装备等方面形成相应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产品销售产业化集群,打造国际一流的地下工程灾害防控研发中心和成果产业化基地,通过成果转化培育成果转化公司。本次计划选调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齐河县新材料与智能装备领域选调高层次人才计划》(见附件1)。

  一、引进范围

  国内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9、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1、“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齐河县新材料与智能装备领域选调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5)、《2020年齐河县新材料与智能装备领域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将《2020年齐河县新材料与智能装备领域选调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2020年齐河县新材料与智能装备领域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报考职位”命名的压缩文件打包发送到邮箱(qhxsdqhyjy@dz.shandong.cn)。

  报考人员提供照片类材料必须是原件照片,务必清晰。要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信息一经填写,不能变更,否则因填报信息变化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如报考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1、初审。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初审通过名单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复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须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4);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全体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通过复审多于30人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ihe.gov.cn/index.html)上公布。

  面试费每人70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和考察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公布。

  因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选调人选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ihe.gov.cn/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

  新进人员实行备案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等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1、工作岗位。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列入备案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岗位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除考试系列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可以参与研究院成果转化公司科技研发工作,兼职取酬。

  3、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4、选调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报考外地机关事业单位。

  5、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八、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调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招聘环节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5022288。

  附件1-5下载:

  1、附件1:2020年山东大学(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究院选调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3、附件3:2020年山东大学(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究院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4、附件4: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5、附件5: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大学(齐河)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研究院

  2020年8月28日

文章关键词: 山东大学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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