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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2021年夏津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名,备案制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教师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2021年5月10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岗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2338222/index.html)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5日16:00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考察及聘用等环节均需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10日—5月15日到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2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类别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报考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岗位还包含文化课综合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于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公示。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向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一律从异地聘请。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面试结束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选岗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选岗,选岗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
2021年夏津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j.xls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7日
文章关键词: 山东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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