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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4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10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限制为德州市陵城区范围内的,必须在2021年4月27日前落户。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不限学位的岗位除外)。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4月27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应当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已在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者,造成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区教育和体育局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网上初审:2021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2: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2021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5月19日9:00-5月23日9:00登录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于4月27日-29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lcqjtjrs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并于4月29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8283809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区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学科专业知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所报考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山东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考核方案见附件2。
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区教育和体育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8人(不含)以下的按1:3;8(含)至12人(含),统一为24人;13(含)至14人(含),统一为26人;15(含)以上的为30人。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怀孕暂缓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考试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监督电话:0534-8327886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附件2:2021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音体美及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方案_.pdf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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