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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营市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现将2019年东营市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东营市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18日11:00—12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网站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19年12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齐全、不准确等影响网上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2月18日11:00—12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完善。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8日11:00-12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应急管理局320房间(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9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15:00—12月29日8: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2019年东营市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A(公共基础知识)、B(计算机专业知识)、C(会计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管理应急值守岗位,笔试科目为A,占整个笔试成绩的100%;应急处置电子信息通信技术保障岗位,笔试科目为A、B,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笔试成绩;财务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A、C,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根据岗位要求分别。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
公共基础知识:9:00-11:30;专业知识:14:00-16:00
笔试地点设在东营市城区,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330377、833663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6-637868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46-8387566(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9年东营市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9年东营市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营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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