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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面试基础知识:面试评分

2019-07-12 15:41:4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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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分参考标准

  一般结构化面试的评分参考标准采用等级制的评分方式,即设“好、中、差”三等(也有地区用“优、良、差”三等)。每一等级下设几条具体的参考标准,考官根据参考标准在一个幅度内打分,如:好8—10分,中4—7分,差0—3分。

  二、计分方法

  结构化面试的评分方法一般为“体操计分法”。将每名考官的评分加权后,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或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若按要素得分计算,则保留的各要素得分的平均分之和,等于应考人员在整个面试中的成绩)。

  三、二次平均法

  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如同一拟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竞争同一职位的考生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招录单位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四、评分结果

  评分结果一般当场对考生公布,部分地区事后公布。对于“当场公布”,很多考生有误解,认为像体育比赛那样一考完就亮分,这是不正确的。面试的分数采用的是加权分,考官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是不可能算出加权分的,而且考官很多,涉及到一个统分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时间。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所谓当场公布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考官评分完毕后,考生离开考场。计分员收集考官评分表,下一个考生开始面试时,计分员进行加权统分。分数统计完毕后,待正在面试的考生考试完毕后由工作人员把第一个面试的人员带进考场,由主考官对评分结果进行签名后向考生当场公布。

  第二种是考生离场后,计分员统分,主考官签名,送交工作人员,在等候室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当场公布。

  第三种是考生离场后,计分员统分,主考官签名,送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把考生成绩张贴出来。

  第四种是考生离场后,计分员统分,主考官签名,送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所有成绩进行最后统计集中向考生宣布或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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